三、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的主要内容如前所述, 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是一个庞杂的系统, 它由自身系统中的各项内容以及相关的一系列配套制度组成。我们在建设个人征信体系的时候, 一定要加强整个系统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各方面建设, 合理分工、相互配合, 从而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具体而言, 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中各项制度的内容分别为:( 1) 征信机构的设置, 主要是指我们应当设立怎样的专门的征信机构, 征信机构的职能范围, 以及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人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三者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2) 信用信息的真实、完整、保密机制, 主要是指专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其所处理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以及保密性, 防止因此而对个人隐私造成的侵害。( 3) 当事人权利保护, 主要是指当事人就自己的信用信息而言, 在征信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可以要求法律为其提供哪些法律救济。( 4) 征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主要是指我们应当设立怎样的监督管理部门, 并且赋予它们享有哪些管理职权, 从而确保征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个人信息隐私的有效保护。( 5) 信用信息争议解决机制, 主要是指在个人就自己的信用信息提出异议的时候能够建立起一套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 迅速、公正地处理纠纷。( 6) 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主要是指如何规范信用等级评定机构科学、合理地对个人信用等级作出公正地判定,从而为市场交易人提供准确的风险信息。( 7) 征信机构法律责任, 主要是指征信机构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职责的情况下, 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如前所述, 为了实现征信制度的目的, 还必须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 它们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1) 个人信用信息的公开和保密机制, 主要是规范掌握个人信用信息的有关机构, 如金融机构、商业机构、行政机关等, 应当在怎样的情况下公开以及保密个人信用信息, 从而一方面保证征信活动的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 主要是指如何根据失信记录对失信人进行惩戒措施, 使失信人对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从而促使其自觉地遵守信用承诺, 履行义务。( 3) 征信职业的培训, 主要是指对征信机构或征信信息使用机构的从业人员的征信活动或使用征信信息的活动进行职业技能或道德培训, 使其掌握征信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规范。( 4) 征信意识的培养, 主要是指对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征信意识的灌输和熏陶, 使社会各界愿意公开自身的信用信息, 同时也自觉地遵守信用信息使用的各项基本要求。( 5) 征信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推广, 主要是指征信机构应当不断开发征信信息使用的新方法、新途径, 不断提高征信产品表征个人信用程度的准确率。上述各项制度建设必须配套进行, 如果某个方面存在缺陷, 就有可能导致整个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的不能顺利运行, 在这方面, 存在着许多实际案例。
比如, 个人征信活动进行的前提是, 各信用信息拥有机构应当将自己所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予以适当地公开,否则, 征信机构无从获得相关的信息, 无法进行正常的征信活动。但是, 如果缺少相应的要求有关机构公开自己所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 征信机构面对这些机构的拒不公开信用信息的行为, 将是毫无办法, 这很可能直接影响到征信活动的顺利进行。如艾奎法克斯征信公司( 世界500 强之一) , 在墨西哥开展征信活动, 但由于缺少强制性的信用信息公开法律法规, 大的私人银行作为主要的信贷信息的拥有者又不愿意主动公开自己所掌握的信息, 所以, 该公司在1999 年不得不终止了在那里的业务, 尽管此前已经建立了超过900 万客户的数据库。再如, 在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之后, 根据个人信用记录,对失信者进行惩罚, 对守信者进行奖励, 是提高个人守信意识, 促进个人征信体系健康运行的有效激励机制。如果缺少这种后置的配套措施, 将会减弱征信体系所具有的对当事人的制约作用, 当事人将会因为不守信/ 守信对其利益没有实质上的影响而没有积极性重视自己的信用状况。所以, 为了配套实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我们必须健全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 同时, 还要建立对守信者的奖励机制, 这样才能恩威并重, 促使当事人诚实守信。当前, 我们有些对失信人的惩戒措施, 但是, 还缺少对守信人的奖励措施, 这同样也制约了个人征信体系功效的最大发挥。如, 据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分公司总裁魏德明介绍, 尽管他们公司可以获得受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但是, 由于利率管制, 使得他们不能根据风险大小调整贷款利率水平, 从而根据不同的信用状况给予不同的信贷利率, 这种状况显然限制了征信机制作用的发挥, 抑制了个人守信动机的勃发。从上面的几个实例中, 我们可以看出, 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是一个相互紧密联系的结构, 任何一环出现了漏洞, 都有可能直接影响到整个征信体系的顺利运行。所以, 我们应当重视整个征信体系中的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 不要让一个方面出现问题, 从而破坏整个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的健康运行。
作者:张鹏;苏州大学法学院 信用中国 编辑: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