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用与个人信用体系
个人信用,传统的看法,是指个人的道德状况,即人们是否有遵守约定,实现承诺的意愿。但按照现代经济学范畴来看,个人信用不仅指人们守信的意愿,而现代市场经济更强调当事人履行信用承诺的能力,把信用看作是建立在信任(Trust)基础上的一种能力,即无须立即付款就可以获取资金、物资或服务的能力。因此个人信用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种商品;不仅是一种意愿,而且是种建立在个人净资产和对未来收入预期基础上的支付能力。个人信用体系定义为个人信用信息的服务行业,包括个人信息的调查、个人信用的调查、个人信用咨询、个人信用评价以及个人信用的延伸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的深入和加入WTO,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和普遍的信用失衡问题突显出来,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之一,社会各方面对信用秩序混乱反映强烈,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呼声日高。
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信用体系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了,无论是其法律基础、调控监督体系,还是其管理有效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征信数据的开放和政府对信用交易及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都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我国的个人信用还处于刚刚起步和试点阶段,在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个人资信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机制、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个人信用风险转嫁机制方面都是不成熟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目前我国上海和深圳在做这方面的尝试。深圳市是2001年2月起正式启动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项目建设,2001年底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管理办法》,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数据采集、服务品种开发、软硬件系统等项目的建设等工作;上海市进度稍快一些,2000年7月1日起上海率先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110万曾经和银行打过“信用”交道的上海市民开始拥有了除人事档案之外的另一份重要档案:个人信用档案。通过该档案的查询系统,上海各商业银行只需要几秒钟就能发现贷款人或信用卡使用者有无信用污点。目前已经进入数据库的客户资料基本上都与金融有关,主要分为3类:一是客户的个人基本资料;二是客户的银行信用,包括上海市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的信贷记录、信用卡使用情况等;三是客户的社会信用和特别记录,包括曾经发生的金融诈骗等不良记录。值得一提的是此系统中个人信用档案中的不良记录只保留7年,只要在此后按期还款,还是可以获得良好的信用记录。
在其他一些城市因为开展信贷业务的需要,部分商业银行也在试探着建立自己的信用体系,但由于是独立操作,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是评定不全面,只能根据某人在自己银行的情况来评定其等级;其次是在一家银行确定了一个信用等级在其他银行却不予认可,要重新评定,此外,同一个人在不同银行的信用表现很可能是不一样的。银行与银行之间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考虑,既不联网,也不大沟通,尽管金融界人士都有在整个区域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愿望,但真正的实施还是有很大的难度。
三、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的意义
(一)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有利于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
一般情况下,信用市场中授信与受信主体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受信主体对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授信主体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信用合约签定之前,信息非对称性将导致信用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信息不对称性增大经济运行的“摩擦力”,增加了信用市场交易的成本,而这不利于我国现在推行的住房、汽车、教育、旅游等信用消费等一系列意在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有效增加整个社会的经济信息量,有效改善信息不称状态,从而有效避免诸如逆向选择等消极现象,进而创造一个比较“平滑”的经济信用环境,对我国的经济深层次的改革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有利于开发个人信用资源 信用也是一种资源,个人信用更是一个巨大的有待开发的资源宝库。现在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各式各样的个人金融产品,但由于银行没有足够的个人信用信息,风险无法得到度量,所以个人在进行这些金融产品消费时就感觉到手续繁琐,无法得到与自己信用状况相对应的授信额度。如果金融系统有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信用资源被充分开发出来,银行有足够的个人信用风险信息,那么信用就成为个人的“绿卡”,经济生活就更加方便。
(三)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
经济违规违法行为的大量存在和屡禁不止,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在初级阶段,法制建设、市场规则、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原因。但更直接的根源,是因为市场信息不完全,市场透明度不够,社会违法成本低、攫取暴利高,而执法成本高、执法效能低。在违法和执法的搏奕中违法者其实是处于主动地位。从经济交往的角度来看,守信与不守信是一种经济行为选择,社会经济信用程度低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过低。而充足的个人信用信息,不仅增加个人失信的成本,也有利于执法机构和监管机构进行经济监督,减少经济违规违法现象,从而有效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