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诚信守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改革开放以后,西方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潮对我国的传统美德形成了很大的冲击,在新的社会伦理观念尚未建构形成,传统文化又失去社会整合能力的经济加快建设进程中,中国社会明显出现了道德滑坡、失信违法、腐败循环、极端的个人主义等精神腐质与社会流弊。加强公民诚信道德建设,完善现代法律制度体系,是转型时期我国全面建设诚信社会的客观探求。
关键词:诚信 公民道德建设 现代法律制度体系
基金项目:2004-2005年度哈尔滨商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创新项目,2006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11514053)
一、道德诚信建设与法治建设的辩证分析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朔造了我国悠久的灿烂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法律、伦理文化的发展并不平衡。经济法律发展相对较快,政治与伦理文化则相对落后。在新的社会伦理观念尚未建构形成,传统文化又失去社会整合能力的经济加快建设进程中,中国社会明显出现了"道德滑坡"、"诚信危机"、"诚信虚无"。在唯利主义和极端的个人主义的冲击下,普通百姓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坑蒙捌骗,失信违法;政府部门朝令夕改不守信用;党员干部也禁不住名利诱惑,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这种社会风气愈演愈烈,严重地危胁到了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政府政治的公信度,因此必须建立有效机制加以遏止。
在世界日益走向法治文明的今天"依法治国"无疑是一种重要的首选的治国机制。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现代化法制进程是快速的,多成果的,对社会行为的失范与违法腐败的治理也起到了重要的惩治和威慑作用。然而缺德违法现象并未因法重而无有,法律的调控机制甚至不如"严打"、"斗争"等政策手段来得快速而有效。因此通过考察单一的"依法治国"这种模式的现实效果,使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理性的反思,寻找其存在的漏洞与弊端,从而探求其它模式的灵活互补,走出"有法即可","唯法治国"的理论误区。
通过理论与现实经验的透析,可以看到,对于人们心灵的净化,自律自觉意识的形成与培养伦理道德的自律调控机制应该优越于法律的他律机制。法律规范虽然具有导引和教育的社会功能,但防患于未然与基本守法意识的形成还需要对人们伦理精神的促动,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常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同时,就改革开放20多年来法制建设本身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弊端。只顾快、有、全,而不注重宣传和深化;只讲形式仿模,而不注重法理念的培植,因而有法等于无法,有法也仅流于形式化、走过场。就法治国家中最为基本的守法守信这一道德常识,在广泛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现实生活中都没有形成普遍的约束力,更何谈依法来调适社会生活的法治意识。
伦理道德首先是立法环节法律的内在价值支撑,又是司法、执法环节法律职业的道德约束与良好保证;还是法律工作中监督环节的评判机制;而且更为重要的,它是公民及政府官员诚信守法与依法行政意识形成的培植土壤。缺乏道德机制的社会整合是不可想象的。而道德与法律的社会规范从来都是并行于世的。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加快与深化改革的社会转型期,必须转变观念,走出"唯法治论"的一维误区,从制度机制与道德整合双方面入手,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才能适应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三大文明的协调发展与现实丰收也才是"小康社会"的真正含义。
以现代伦理精神与现代法治精神并立互补的社会治理机制是转型时期中国社会规则治理的理想模式选择。其建构应从培育以民主、平等、正义、自由、进取、诚信守法等伦理精神为主导的社会价值观以及以仁慈、善良、博爱等心灵和情感追求为主导的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建全公务员行政道德规范,加强和完善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律制度体系入手,并且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逐步完善其它方面的制度机制,发现有效的调治方法,并使之统一化,规范化,制度化,普适化。
二、加强统一的全民道德规范建设,重点突出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 统一的,由国家规定并全力推行的道德规范与时代道德精神是转型时期社会整合与秩序建构所必须的应有内容。2001年我国出台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为提高全民族素质,迈向人类新文明所做的道德建设。在当代中国高速转型期,《纲要》为促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取向的培育、伦理道德体系的形成提出了明确的公民道德守则和道德公约。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五爱"为基本要求,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遵循社会公德,在职业活动中遵循职业道德,在家庭生活中遵循家庭美德。《纲要》内容精辟,对象广泛,还需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此外,中国目前的道德状况是一个多面体,公民道德建设又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就《纲要》的明细化实施我们还应该把社会道德建设再具体分为两个层面。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可以分为官德,即行政道德,和公德,即公民美德两个层面。从制度文明的角度看,即是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而其中加强行政道德与政府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斗争则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