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司法诚信建设是推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任务
"诚信有,天下之结也"。没有诚信就没有公正,促进公正司法迫切需要加强司法诚信建设,尤其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司法需要诚信,社会呼唤诚信。加强司法诚信建设,着力促进公正司法,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应注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牢固确立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执法理念是执法行为的先导,只有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才能有正确的执法行为。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诚心诚意为民执法。当前,要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这个根本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取信于民,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平台,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司法领域的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护民举措,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公正执法特邀监督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诚信司法、公正执法。要坚持执法为民,在严格执法的进程中体现为民维权,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前提下体现便民服务,这是现代执法理念的要求,也是推进司法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现。
二是要大力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要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信力,司法人员必须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从司法人员的特殊性质来说,其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应该集中体现为忠诚、公正、清廉、高效,这是一名合格司法人员最基本的司法品质。在当前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活动中,要把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加强政法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司法人员自律、自勉,勤于实践、精于修养,不断提升司法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为促进公正司法提供坚实的素质基础。
三是要着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诚信离不开制度的保障。核心是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去年以来,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政法各部门在强化管理、规范制度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促进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司法诚信建设,在注重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司法执法程序和制度的同时,各司法机关更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司法工作、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信用制度,构筑司法诚信的基本体系,使司法诚信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要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务、检务公开,并通过自查整改、失信责任追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对司法干警诚信建设的监督。当前,全市法院系统实施的"
百例庭审旁听评议",是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审判的有效形式,也促进了审判人员改善司法作风、注重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要注重总结和推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典型经验,不断促进司法诚信建设。
四是强化司法职能,
为诚信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司法机关是保护诚信者、惩罚失信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推进诚信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各自司法职能,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各司法机关一方面要通过司法自身的诚信建设,不断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通过充分运用司法职能,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诚信社会建设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作者:蒋宪平 来源:法制网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