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征信的理性分析
1.个人征信的内涵及特征。个人征信,是指征信机构通过合法渠道采集、调查、整理、分析消费者个人的资信,以信用调查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个人信用信息使用者,作为其授信决策的参考依据。此类个人征信机构在国外通常被称为消费者信用报告机构(Credit Reporting Agencies,CRAs)或信用局(Credit Bureaus)。个人征信机构以管理和维护大型个人资料数据库作为其运作特色,以消费者信用报告和消费者信用评分为主要产品,并以商业银行、零售商等授信机构、保险公司、人事招聘部门作为其主要服务对象。在发达国家,征信公司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已成为商业银行发放消费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个人征信机构的运作实践来看,个人征信具有三个显著特征:第一,个人征信具有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即参与信用信息共享安排的银行越多,信用报告给银行带来的效用越大。这是因为,一方面银行对潜在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掌握越全面和及时,对个人信用报告的信任度越高;另一方面,平均每家银行摊销的数据库固定成本越少,有利于降低个人信用报告的价格。网络效应体现了联合征信的价值以及个人征信行业标准化的重要性。第二,个人征信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效应,这是由个人征信行业的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特性决定的。随着查询次数的增多,个人征信机构每生产一份信用报告所增加的成本很小。个人征信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Pagano and Japelli,1993)。第三,
个人征信存在一定的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个人征信的正外部性主要是指其对信用文化的培育及守信意识的灌输作用以及对消费信贷市场稳定发展的促进作用。但由于个人征信涉及到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的矛盾,对个人隐私的不当传播会造成一定的负外部性。
个人征信的上述特征对我国建立个人征信体系至少有两点启示:第一,要建立覆盖全国的大规模的个人征信数据库,而且应覆盖足够多的自然人口并包含足够多部门的数据;第二,个人征信的外部性要求政府对征信行业进行监管,并制订相应的行业准则和法律法规。
2.消费信用中的个人征信效应分析。国外对消费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但最近十几年才将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引入消费信贷市场模型,从而正式考虑外部征信这种制度安排对消费信贷市场结构、效率和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综合看来,关于第三方征信效应的几种主要理论有:
(1)不对称信息理论视角下的
征信制度效应。由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在消费信贷市场上,信息总是倾向于消费者多于银行的分布,即消费者个人总是比银行更清楚该笔贷款的偿还可能性,银行始终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缺乏个人征信机构的消费信贷市场上,由于银行缺乏足够多的信息以识别借款人的借款风险,通常只能根据市场平均状况制定利率条件,结果不仅提高了资信好的借款人的借款成本,而且使那些最愿意接受此贷款条件的人成为最容易违约的对象(逆向选择)。由于缺乏对借款人风险的持续跟踪管理手段,消费者违约被及时发现的概率很低,道德风险很大,这也是我国频繁发生消费者恶意多头骗贷的原因。为改善银行的信息弱势地位,银行和优质借款人都有强烈的动机建立一种信息交流渠道和迫使借款人“讲真话”的机制,第三方征信正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