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欺诈、保稳定、促和谐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抓实抓好 |
| 信用中国-http://www.ccn86.com 发布日期:2007-2-6 |
【◎在线投稿】 |
“传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目前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日前表示,2007年工商机关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将以反欺诈、保稳定、促和谐为己任,紧紧围绕总局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部署,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做好工作。 张辉告诉记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吴仪副总理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了肯定,这是对工商执法人员的鼓励和鞭策。直销监管局近期正在认真学习领会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周伯华局长的重要讲话,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张辉介绍说,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工商机关将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尤其要集中全力阻止传销向农村蔓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传销进校园。各级工商机关将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要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加大对严重违法者的监控力度;工商机关将会同公安、通信、人民银行和金融管理、教育等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加大对1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省(区、市)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 “今年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现场会,介绍推广地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一道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察。”张辉说。 张辉表示,工商机关将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变更登记、直销活动、直销员招募、直销培训、信息披露、计酬制度、信息报备、退换货等8个方面做好工作,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各地工商机关将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直销员、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查处直销活动中的欺诈、误导行为,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同时,继续依法协助做好直销企业审批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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