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将着手建立直销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企业信用建设,进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引》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张辉认为,工商机关要善于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
信息沟通机制、应急反应机制,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提高规范直销的执法效能和水平。
张辉说,在宣传方面,工商机关将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典型案例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同时,与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大型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好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对直销、传销的基本概念和辨别方法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提示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震慑传销分子,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
张辉认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对其重要性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的同时,还要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现场会、案例分析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经过全系统同志的共同努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在沿海和中心城市,打击传销取得了新进展。
“但是,要想取得工作的新成效依然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如何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是关系到今后打击传销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谈及下一步工作,张辉深感责任重大。
张辉说,传销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反映多领域的利益冲突,涉及体制、机制、政策、法律、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消除这种违法现象,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不是一种手段、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要从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谐与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才能干好。创新机制和制度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张辉强调,工商机关要加大
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力度,推动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继续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新闻宣传单位的密切配合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防止传销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强化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工作的渗透力。来源:中国消费网 信用中国 编辑: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