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完全保障和解决农民工所遇到的种种维权问题,但劳动合同会为他们进行维权提供重要的证据,同时更会为他们在维权过程中迈出第一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才有可能在接下来的维权努力中获得更多的收获。
在困境中选择放弃自己的权利,那是怎样一种无奈?
5月17日,农民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为自己半年来辛辛苦苦换来的4000多元血汗钱被包工头扣得只剩下200元,愤怒的他将包工头砍伤,并将技术员张某杀死。
法官问李某:“你为什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李某的一句话道出了所有农民工的无助:“我不懂怎么用法律来维权。”
许许多多的案例表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农民工基本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一个关键环节。
“如果劳动合同签订率高,直接效果就是用工规范化。这对农民工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保障。”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王芳说,“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处于整体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群体基本上仍受拖欠工资、职业病、工伤等等一系问题的困扰。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
而且,由于劳动部门的监管不力以及处罚、执法力度不够,导致这一问题日趋严重。
“目前全国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20%左右,这是非常低的一个比例。”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
2006中国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蓝皮书》,蓝皮书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9月,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为1954.5万人。而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约为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
劳动合同决定命运 2005年12月8日,22岁的高某与哥哥来到北京一煤矿打工。与煤矿的包工头周某达成口头协议后,高某开始从事井下运输的工作。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个礼拜后,即12月15日晚,高某驾三轮车拉矿渣时,三轮车前胎突然爆裂撞在通道的墙壁上,高某面部严重受伤。
周某在支付了2700元医疗费后就消失了。这时,高某的家人找到上一级包工头张二水(周某的采矿权是从张二水那里承包来的),对方要求给其打欠条后,才陆续借给高某5万元做了三次手术。此后张二水再没有给过任何治疗费。
于是高某便借钱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只能先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但缺乏证据劳动仲裁败诉;高某又起诉至法院,同样由于缺乏证据也败诉了。
之后高某找到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援助律师虽然想方设法希望能为高某要回赔偿金,但因证据实在太难找,目前仍处困境。
劳动合同成为这起诉讼的关键。由于面部受伤严重,高某的容貌遭到了严重损坏,心灰意冷的他绝望地说,如果维权不成只好自杀了。
据介绍,工作站每天都会接到不少农民工打来的投诉或咨询电话。
“这一年多下来,我们一共接到7千多个求助或咨询电话。”王芳对记者说。
据工作站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9月8日该站成立至2007年3月15日,共办理的152个工伤案件中,仅有1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总数的9.2%,且其中3人的合同还保存在用人单位处,劳动者本人并没有。从工伤保险的参保率来看,只有12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89%。
这些数据不难看出,超过90%的农民工都处于应签订劳动合同、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没有的非法用工状态。
这就意味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会给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