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召开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上半年案件情况:5家银行共发现案件53件,同比下降58%;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为18件,同比下降51%;涉案金额为3.85亿元,同比下降69%;风险金额为3.64亿元,同比下降52%。
与此同时,会议还透露,各家银行上半年成功堵截了111起案件,防范案件损失金额4.5亿元。各行还加大了陈案查处和自查发现力度,上半年共查处2005年以后的陈案36件,占案件总数的67%,累计自查发现案件32件,自查发现率60%。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虽然这5家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还是要从维护改革发展成果的高度来认识案件问题。他指出,已经股改的4家银行以良好的业绩和全新的姿态走进国际大银行的行列,农行也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正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各行频发的大、要案已成为影响银行形象的大问题。因此,各家银行要正确认识案件形势,准确把握案件发展趋势,对新出现的案件和反复发生的同质同类案件,要加强防控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防患于未然。
目前银行案件一个重要表现是各家银行合规文化建设不够到位。刘明康指出,案件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在上面。因此,各家银行一定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了解你的部下”,一定要建立对案件责任人的惩诫制度。一是建立“赔罚”制度。要建立赔偿制度,要求员工因违规、失误造成的损失按规定赔偿;要建立案件责任人处罚制度,使违规、作案的成本大大高于作案获得的非法收益;二是建立“走人”制度。对案件责任人和相关知情人撤职或除名,不能姑息养奸;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各种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和移送,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强调,今后对案件问责要实行“一案四问”制度,即问案件的当事人、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问与作案人交往较多的知情人、问发案单位两级领导人之责。对于百万元以上案件,不管案件的破案程度和追赃情况如何,都要按上追两级的要求先追究领导责任。
分析:
进入2005年,银行大案频频曝光,五家国有银行全被卷入。这些案件,从银行小职员贪污,到分支机构负责人与外贼勾结作案,再到总行高管收受贿赂等等,层出不穷。
根据银监会披露的情况,从2005年到2006年9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现经济案件和违规经营案件1811件,涉案金额50多亿元。仅2006年前9个月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处理作案人员744人,比同期多处理181人。追究其他有关人员责任3383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1460人,有110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