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各商家纷纷使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个别不法经营者为牟利也借机耍起不正当手段,致使近期物价投诉明显增加。秦市物价局在展开专项治理的同时,特向社会公布常见的十种价格欺诈行为,提醒市民在购物时谨防上当。
虚假标价: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如某美容美发中心洗剪吹标价为9元,结账实收15元;某酒家在门外标价牌标明某种鱼每斤98元,但结账时却按150元结算,并称其标价不包括加工费、服务费,这都属于虚假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两套价格: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格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如某商场专卖区售卖皮带,在柜台的标价签上标着600元,又在皮带上的标价签上贴着1890元的价格,顾客购买时按高价结算。
模糊标价: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如某商场电器专柜,某品牌微波炉促销传单上黄色的“522”格外耀眼,一般人看了都会以为这些微波炉的价格为每台522元,仔细一看“522”前方下面还有“降价”两个小字。原来这种微波炉原价1390元,现价868元,降了522元。
虚夸标价:不少经营场所都打着“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虚假折价: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某商店以“全场2折”的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发现在全场的百种商品中,只有4种商品按2折销售。
模糊赠售: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某超市在显眼的地方标示,凡买满100元赠一袋米或一桶油,但却没有标明米或油的品牌、重量;某商场标示,买满680元送价值268元18K金项链l条,但项链的价值却相差甚远。
隐蔽价格附加条件: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如某商场采取购满300元,赠100元的手段促销,却没有事先告诉消费者这100元是购物券,只能在本商场特定楼层购物时使用,
误导消费者在商场内循环消费。
虚构原价: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某商场以标特价每件200元的形式销售某款风衣,据售货员介绍,此种风衣原价780元,但却拿不出原价为780元的证据。还有不少商家打出“最后三天”、“结业大甩卖”,但半个月、几个月甚至一年还挂着,虚构降价原因诱骗他人购买。
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对于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其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如某商店承诺,凡购物满300元赠送一件衬衫,而当消费者购满300元后,售货员却以衬衫已送完为由拒绝赠送。
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行为: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如某超市以0.6元/公斤销售广西无籽西瓜,声称比批发价还便宜一二角钱,但实际上买个6.5公斤重的西瓜却只有3.7公斤,足足少了2.8公斤。 来源:《燕赵都市报》 信用中国 编辑:王运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