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0]59号、[2005]21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经贸[2001]368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作为中国企业公众形象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与中国国际商务信用认证中心等信用专业机构,在多家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国企业商务信用评定活动”,以提高企业的商务信用资质和无形资产价值,为国内外投资者和金融部门对企业信贷提供参考依据。
本项活动将采用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独立开发的信用指数评级系统,结合现代金融理论和我国企业的特点,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财务测评与企业核查相联系,指标分析与模型分析相互检验的方法,通过在杭州市和海口市对1000多家企业信用评定取得良好经验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科学的分析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向社会推出一批守信企业,促进企业领导素质,经营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和社会信誉度的全面提高,为我国企业由产品制造商向品牌创造者转变提供信用保障。
二、活动原则
1、自愿原则──所有参加企业均以自主、自愿、自由为基本原则,不搞劝诱和推荐。
2、中立原则──严格按照科学的标准开展评级服务,评级前不对任何企业承诺信用等级,信用企业宁缺毋滥。
3、责任原则──评级活动的全部过程,严格遵守《中国企业商务信用评定规范》,收费标准清晰透明,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负有高度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