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 信用资讯 信用时评 政策法规 信用研究 地方动态 信用监督 环球博览 信用论坛 权威发布 信用评级 征信授信 信用顾问 信用学院 信用专题 信用集群
北大中国信用研究中心
全球信用机构服务全球
中诚信智能评级软件
安博尔为企业打造未来
06中国信用高峰论坛
信用专业唯一权威期刊
 
   信用要闻  高层声音  信用瞭望
信用专题  产业扫描  图片新闻
   
   观点时评  专家导航  媒体精粹
一语中的  一家之言  信用评论员
   
   理论研究  政策研究  评级研究
市场研究  企业信用  个人信用
信用中国信用专题保险
细则成型 保险QDII紧盯主板绩优蓝筹
  信用中国-http://www.ccn86.com   发布日期:2007-8-7 【◎在线投稿】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下发已有一周时日,市场在为保险QDII开闸政策的出台欢呼雀跃之时,亦同时关注着相关实施细则配套出台的具体时间表。对于保险QDII的参与各方而言,关乎其“出海”具体路线图的实施细则一旦明确下来,则意味着保险资金“出海”即将启航。
  消息灵通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就《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保监会先后向相关保险公司投资部门征求过三次意见。“最后一次征求意见刚刚结束,接下来还要走相关程序,一个月之内有望成行。不排除最终出台的《细则》会在征求意见稿上有调整。”

  从记者手中掌握的《细则》征求意见稿来看,共有总则、资格管理、申报管理、品种管理、协议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九章内容。记者在对《暂行办法》及《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一番比较后发现,在前者列出“出海”资格、申报管理、账户管理等大框架的基础上,后者对上述内容的规定更加详尽,包括保险资金可投资境外主板市场的绩优蓝筹股等。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无论是对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的资质限定,还是对境外投资品种范围、比例的细化明确,均凸显出“监管部门鼓励保险资金走出去与加强风险管理有机结合”的监管思路。
  受托、托管“拒绝”关联关系
  除委托人外,对业界普遍关注的受托人和托管人,《细则》征求意见稿也均做出了具体资产规模数额的衡量标准。受托人可分境内受托人、境外受托人,其中,境外受托人又分为综合类受托人和专业类受托人。
  对于受托人的衡量标准,《细则》征求意见稿重点强调了保险资产管理经验、境外投资人才储备以及现有管理资产规模等;而对托管人的资质要求则集中于托管资产规模、信用评级机构的长期信用评级以及保险托管专业人才规模等。
  具体到境内受托人,《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除《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条件:具有3年以上境外投资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随着受托资产规模和投资范围的扩大而增加;具有2年以上保险资产管理经验;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
  国内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高层就此向记者表示,随着国内保险资金“出海”需求的放大,国内目前9家资产管理公司都有机会参与到受托人的竞争队伍中去。鉴于与国外资产管理公司尚存一定差距,国内资产管理公司仍需加强“内功”的修炼。
  至于托管人,《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实收资本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托管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外资独资银行或外国银行分行实收资本和托管规模按其总行计算,且总行能够提供全责担保等。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特别规定“与委托人有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担任该委托人的托管人和托管代理人;有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和受托人,不得同时担任同一委托人的托管人、托管代理人和受托人。”
  而上述提及的关联方或者关联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股份超过10%的;两方被同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超过10%的;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定的有其他关联关系的两方或者多方。“由于上述规定并未对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关联关系作任何限制,因此,平安、国寿与其各自在香港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合作,不属于违反规定。”业内人士对此分析说。
  “出海”仍须过数关
  闸门虽开,险企“出海”仍须过数关。
  7月25日发布的《暂行办法》对委托人资格做出七项规定,例如,具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投资绩效考核能力。“应该说,《细则》征求意见稿更加细化了委托人的资格条件。”收到保监会下发的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保险公司某人士如是表示。
  记者对比发现,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细则》征求意见稿又增加了多项资质条件。包括:董事会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实行投资资产第三方独立托管,集中配置和统一管理的保险资金不低于公司总资产的80%;具有2年以上境外投资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随着投资范围的扩大而增加;上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内部稽核保持独立正常运行,已聘请信誉较高的中介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等。
  对于已有境外投资历练的大型保险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基本不成问题。但对于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尤其是部分合资寿险公司来说,未必都能符合上述所有硬性条件。因独立董事或境外投资人才规模的不足,部分保险新军或将卡壳“出海”门槛,对这些公司来说,“出海”则意味着须付出一笔规模不小的人才投资成本。
[1] [2]
改变文字大小  】  【关闭】   相关评论   打印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信用中国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信用中国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信用中国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发信至mailto:credit@ccn86.com
发 表 评 论
网上大名: *
 
     
信用顾问
· 中国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初探
· 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
·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状况和改进措施
· 安博尔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和运用
· 变革的力量——八大管理主题
征 信
· 重信盛:构建诚信社会必须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 我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 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
· 中国征信业发展的争论
· 征信大厦建造后 不讲信用就是自走绝路
信用评级
· 如何信用评级 · 信用评级要素
·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 信用评级方法
· 信用评级程序 · 信用等级设置
信用学院
· 信用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 信用评级的种类
· 信用评级主要评哪些内容?
· 信用评级的主体和客体
· 什么是综合信用报告?
· 什么是基本信用信息报告?
· 诚实·信用·诚信
· 美国《房屋贷款人保护法》

中诚信 关于信用中国 注册商标 产品服务 广告业务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3-2006 CCN8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设为首页

本网实名:信用中国 通用网址:信用中国 浙ICP备 05010198号 法律顾问: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