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一位顾客在某中介公司受骗后,因中介公司要求赔偿中介费,把她告上了法庭。后来,她来到我们公司买楼,我们遵守了诚信原则,并在私下帮她如何应对该中介公司的纠缠。在后来的半年内,她先后介绍的朋友在我们公司买走了四套房子。
因此,诚信在经营中是非常重要的,它往往可以起到“点石成金”的作用。在我成立现在的顾问公司之时,我清楚的记得公司的宗旨是这样写道:“我们追求利润,更追求真正的职业精神,我们格守诚信,并以此为双方合作之基础”。
有一次,在我做培训讲到诚信时,有学员给了我一项挑战,说道:“我是二手楼业务员,在我带客人看楼时,客人把我给‘飞’了,直接与业主成交了,面对这种情况,我还能诚信吗?”接着又有人问道:“我们做二手楼买卖,在对买家开价时,业主是有底价的,但我们不能告诉买家,因为他知道底价肯定还要砍价,这属不属于不诚信呢?”我想,这是一项关于诚信的“上限”的问题。什么是不诚信,如果不损害客户的利益或间接利益,这与诚信不诚信关系不太大,但如果损害到了客户的利益或间接利益,这种肯定是不诚信的行为。对于顾客的不诚信,我们该如何去面对呢?我想下面这则报导或许可以帮助我回答这个问题。
一个人贩子拐了一个4岁的小孩子,在火车上,这位男孩子没有象其他孩子那样哭,而是一直叫着叔叔,并且求着讲故事给他听。孩子说:“叔叔,你是不是也给你的儿子讲故事听他才睡觉呢?”这句话打动了他,他亦是为人夫为人父的人了,也有一个5岁的女儿,每天缠着他讲故事。只是一瞬间,他决定把孩子送回去,因为,孩子那双眼睛那么“信任”地看着他,把他当作朋友一样。很少有人贩子是善良的,但那次,是个例外,并且他去投案自首了。
当你以“你想顾客怎样对你,你就先怎样对待顾客”为原则时,相信“诚信”一定是可以感染的,是会传递的。
如何用一分钟换来一辈子的信任
在我做房地产销售管理时,我发现很多售楼代表不太喜欢参加公司的会议及一些常规性培训,经常以客户打电话过来约看楼,已约好同客户谈合同等种种借口来逃避这些会议及常规性培训。不可否认,有时的确会碰巧发生公司管理需要与服务顾客需要的冲突,但作为一名诚信敬业的售楼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能经常以之为借口。其实,“实事求是”正是你获取客户信任的最佳途径。
记得我在做房地产策划工作时,经常要去拜访及服务发展商,有一次,我去服务一个发展商,这个发展商是我们跟进了很久的一个发展商,他的楼盘要请一个代理公司来代理,而这几天正是他做决策请哪个代理商的时候,所以,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关键时刻,必须服务好。有一次去服务发展商时正好是星期一下午,按公司规定,星期一下午2点半是公司开例会时间,中层干部必须参加,不参加也得报告原因及所在方位。非常不凑巧,那天我的手机没电了,于是在发展商的会议室里谈得我有点紧张,当我看到墙上的时钟指到2点30分时,我有点意识模糊,好像忘记了这是与发展商的一场关键会谈似的,竟然站起来对发展商的一个副总说:“不好意,我的手机没电了,借你的手机打个电话,我们公司规定今天2点半是开例会时间,不参加必须打电话回去报告原因”。待我打完电话,我才意识到我干的这件事,实在是太唐突了,心想,这下肯定砸锅了。
第二天,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办公室,第一眼就看到老总朝我笑,笑得让我心里有点发麻。没想到,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好小子,真有你的”。原来,昨天晚上发展商开了个决策会议,决定把楼盘的代理权签给我们公司。而在此之前,我们公司与另外一个代理公司的方案受到了发展商的重视,策划方案各有千秋,很难让发展商取舍做决定,而昨天我借电话的举动,让发展商感触良多。打电话给我们的老总说,你们公司的员工纪律真好,看得出执行力非常强。
一个不经意的“借电话”动作,就换来一个楼盘的代理权,因为他是不经意的,毫无掩饰的,才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下一次,或许是你的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一句不经意的话,或是一个不轻意的举动,就让你获取一份定单,但前提是,这必须是真诚的,因为,顾客的眼光是雪亮的。所以,作为一个售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我相信每一家公司制定的制度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有其合理性的,当制度要求与客户需求发生冲突,你可以大胆的向客户解释,这将有助于增强客户对你及对你所在公司的信任。
从一个公司的角度来讲,作为一个组织的公司必须有效的管理才能发挥出整体的力量,大多数公司的制度及纪律的规定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规定的,所以,服从命令、遵守制度这正是一种集体主义及团队精神的表现。售楼人员作为公司整体的一员,必须有较强的整体观念及团队精神,努力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在我房地产的实践工作中,我发现,凡是努力去工作,勤勤恳恳卖楼的售楼代表总是循规蹈矩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而那些能力差,爱偷懒的售楼人员总是拖沓成风,想尽办法找各种借口和理由来掩盖事实。
要想获取客户对你的信任,最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你必须真诚的对待客户,任何刻意、掩饰的东西都像华丽的肥皂泡,终究会破灭的。
我听说过这样一个事实,一家大公司年终要评选一位最佳后勤服务人员,有一个副总提名公司的一名员工,理由是每次他自己比较早来到公司的时候,都发现她已经来了,并且是最早的那个。有其他人不服,认为是碰巧,或者是装出来的,毕竟老总回来得早的时间有限。于是,他们就去人事部查这个人平时打的卡,想以事实来说话,一查,一直查到12年都是这个人来得最早。
试问,碰巧能碰12年吗?装出来能装12年吗?如果你装出来真诚对客户的样子,一装就装12年,我想这也可以吧!
中国有句古话:“
对已之心对人,责人之心责已”,我想这个就是我们在售楼过程中,需要达到的境界吧! 作者:李为新 信用中国 编辑:陶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