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某钢铁厂系国有中型钢铁冶炼企业,始建于1965年,1979年停缓建,1986年恢复建设,1991年投产,其主营业务为生铁冶炼和销售,实际生产能力每年38万吨。该厂建设过程中,国家没有投入过资本金,所用资金全部为银行贷款。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负债沉重,流动资金紧张,生产原料主要依靠外省及进口,成本较高,且企业规模较小,产品生铁为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低。企业经营效益不佳。1996年以后,钢铁市场疲软,原材料价格上扬,该厂经营困难,亏损严重。后该厂认为钢铁行业是典型的规模效益型行业,试图通过扩大规模产生效益,在政府支持下,银行继续支持,结果企业进入高投入、高负债和低产出的恶性循环之中,银行在其中越陷越深。某大型商业银行市分行累计向该厂发放各类贷款4.5亿元,其中1996年以后发放的1亿元以上贷款大部分为以贷还贷贷款或以贷收息贷款。贷款本息按五级分类法划分全部为可疑类贷款,预计损失比例50%。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有的是政府部门,不具备保证资格;有的是当地其他国有企业,或已经破产或经营困难无力履行。虽有部分抵押手续,但抵押物多为机器设备和专用设备,变现能力极差。
案例4
某竹浆厂为中型国有企业,是某省"八五"建设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属资源转化型项目,1984年提出项目建议书,设计总投资5.8亿元,1986年于国家计委立项,1992年批准开工建设,至提出项目建议书已八年。随着物价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概算总投资无法满足项目需要,1995年1月经批准,项目概算调整为8.9亿元。由于建设资金短缺,致使工期严重滞后,至1997年6月设计一期的浆版生产线建成投产,至提出项目建议书已十三年,由于没有投入铺底流动资金,企业无法连续生产,并由于企业负债过重,成本高于产品售价,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某国有商业银行市分行累计发放贷款7300万元,预期损失比例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