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以下信息除非经过消费者本人同意或请求,否则禁止在消费者信用报告中公开:1、消费者活期或储蓄帐户的信息;2、消费者购买的保单;3、消费者收入信息;4、消费者个人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5、消费者的工作表现;6、消费者医疗信息;7、消费者驾驶记录;8、种族、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
第三,任何消费者信用报告都不得包含的个人信息(即使本人同意也不能出现在报告中的信息),是指超过了法定记录期限的公共记录中的负面信息,包括:超过10年的破产记录、超过7年的诉讼或判决、超过7年的逮捕、起诉、有罪确认的记录以及其他超过7年的有害记录。
欧盟国家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收集的信息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详细历史记录,各商业银行有法定义务按时向央行数据库传输准确的信贷业务数据,这些数据一般只在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间流动,为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和央行进行金融监管和执行货币政策服务。中央信贷登记系统登记的每笔信贷交易的数据非常详细。
日本的信用信息征集范围与美国和欧盟国家又有差异。以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为例,日本没有专门的商业化运作的个人征信行业,个人征信采用会员制模式,形成了三个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日本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日本银行家协会主办)、日本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日本信贷业联合会主办)、CIC信用信息中心(日本信用产业协会主办)。各信息中心均要求会员定期向信息中心输送客户信息,由于信息只在会员之间共享,保密度较高,会员向信息中心传输的信息也较为详细。
日本三大个人信用信息中心征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具体规定如下: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规定,会员向中心提交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贷款、活期存款交易、保证、信用卡交易等四个方面,例如,个人姓名、出生年月、邮政编码、住址、贷款日期、贷款金额、约定偿还日、拖欠日期、最终偿还日等。相关信息在记录保留期限届满后会自动删除。
日本信贷业联合会主办的个人信用信息中心采集的信息范围与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相似,中心要求会员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包括:个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住址、住宅电话、工作单位、电话等;贷款合同的信息,包括与贷款合同有关的所有信息,如借款日、借款金额,等等;关于借款偿还情况的信息,如还款日、借款剩余金额、还款预定日、还款完毕日、以及拖延还款时限的信息等。相关信息的保留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不能超过借款合同开始后的5年及还款后的5年。
CIC信用信息中心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以下方面:(1)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邮政编码、住址、电话号码;(2)与信用交易相关的信息,如合同的种类、签订合同的年月日、合同额度、支付次数、商品名称、发生年月日、月支付的记录、存款余额;(3)由CIC独立收集的公共资料,如政府官方发布破产公告、失踪公告、扣押财产公告等内容;(4)其他资料,如从消费者个人处直接收集的本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