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或担保是阻碍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另一个问题。巴政府最近针对中小企业的困难做了一些政策修订和调整,使中小企业在某些方面处境有些缓解,但根本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如,根据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央行)对中小企业的定义和规定,凡制造业行业雇工人数不超过250人,拥有固定资产1亿卢比以内,营业额不超过3亿卢比;贸易和服务行业雇员不超过50人,固定资产不超过5000万卢比,营业额也是3亿卢比之内,均有权获得无需抵押的300万卢比的贷款便利。尽管如此,对这样的小额贷款,企业也仍然很难独立从银行系统中贷出,除非安排群保。
所谓群保,是指由25~40家中小企业组成互利的
担保联合体,他们通过共同出资建立相互担保基金,为联合体内单个成员向银行借贷提供担保。
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来源困难的问题,巴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但政府方面并没有将如何解决担保和指导企业完成银行可接受的商业计划等具体问题提交到中小企业银行去加以考虑和落实。
三、巴基斯坦中小企业发展署的职能和作用 巴基斯坦中小企业发展署(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Authority,简称SMEDA)是一个下属于巴工业生产部的专事中小企业事务的相对独力机构,建立于1998年10月。巴基斯坦政府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署的宗旨在于通过该机构对经济中的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进行扶持,协助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应对各种挑战。中小企业发展署不仅是一个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还应起到政府的中小企业事务政策顾问的作用。巴政府赋予中小企业发展署的职能是:
• 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与中小企业有关的财政和货币事务方面向政府进行建议;
• 寻找和确认以供求缺口为基础的商业机会;
• 建立并维持一个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关于机构和供货商的数据库;
• 安排对有关方面的研究;
• 为中小企业获得融资创造方便条件;
• 通过举办研讨会、学术讨论会以及实施培训计划的途径为中小企业参与与国际化有关的WTO和其它事务提供便利;
• 向中小企业提供分行业的商务发展服务;
• 协助中小企业为他们的产品和加工服务获得国际证书(如:UL、CE、DIN、JIS、ASME、KS等)
• 通过为中小企业协会、商会建立与联邦和省级政府的联系,为发展和强化中小企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