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诚实纳税的占90%,利用政策漏洞规避纳税的占8%,偷逃税款的占2%,全社会税收诚信度较高。与之相比,我国偷逃税现象要普遍得多。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没有形成一个社会化的协税、护税网络和税源监控体系。
澳大利亚的税收以直接税为主,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联邦税务局组织征收。每年直接税约占联邦税务局征收税款的72%左右,占澳国税费总收入的56%左右。其中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尤为突出,占澳国税费总收入的42%。
在澳大利亚,个人申报、预扣预缴等制度已实行多年。每年的申报期,每个国民都必须主动填写纳税申报表,根据法律规定如实申报自己过去一年的各种收入、可以享受的各种减免优惠、应该缴纳的税款金额等;雇主也可以根据雇员的收入从支付的工资收入中预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还可以依据上一年的缴税额预缴税款并因此获得优惠。对于浩如烟海的申报资料,税务机关采取重点监控、普遍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对于一些高收入的名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对于普通公民则进行随机抽查。如果发现不实申报,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追缴或给予严惩。在澳大利亚,逃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轻则高额罚款,重则锒铛入狱,国民很少明知故犯。由于采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税务机关征税方便,征收成本低,征税面广,税收收入有保障。经过数年的发展和多次修订,澳大利亚已建立起了适合本国国情、较为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与此同时,
澳大利亚政府十分关注税收的社会化管理,其保障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有效运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纳税人税号的运用在法律的保障下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认可和有力支持。在澳大利亚,每个纳税个人都必须取得一个惟一的税号。如果没有税号,一方面将被税务部门课以48.5%的惩罚性税款,另一方面,个人在银行的储蓄利息将被扣减50%,从而促使纳税人自觉申请并取得税号,依法缴纳税款。
二是实行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弥补和丰富税务部门的征收信息。澳大利亚在《1990信息数据匹配核对法》中规定,联邦税务局、信息网络中心、复员军人事务部等部门间允许就应税项目、个人及家庭档案项目、税务申报号码项目等进行交叉匹配核对,从而使税务部门可以从其他部门数据库中找出纳税人未向税务局披露的应税信息,重新评估纳税人的收入,纠正个人数据信息,调查可能存在的逃税和骗税。
三是开发计税软件,放在因特网上供纳税人免费下载,既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拓展了为纳税人服务渠道,同时使税务局以前的手工操作变为基于知识、信息上的操作,使税务人员具备更好的适应外部变化的能力。
四是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与软件开发行业合作开发注册的软件系统,以对财务软件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提供可靠的测试信息。软件包括三大功能,提供澳大利亚税务局各项规则、规章、决定和方针;为财务软件开发者提供测试平台,验证他们的产品是否符合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要求;提供经测试并确认能够作出正确结果的财务软件产品列表。从而使财务管理与税收管理互相衔接,为监督企业资产运动,确保诚实纳税提供良好保障。
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刚刚起步,在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个人信用管理体制、个人信用征信服务行业发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都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其结果必然使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又会失去应有的法律保障。因此,我国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个人隐私为目的,加大信用法制建设力度,加快信用管理立法进程,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健全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我国现在尚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受发展阶段所限,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都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单纯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政府应在借鉴各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等措施积极推动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个人信用档案制度是指通过一个固定的编码,将个人信用资料锁定起来,以供有关部门备查的制度。实行个人信用档案制度,不仅要保证个人信用资料的准确,而且要能全面反映个人信用及信誉状况,以形成完善的个人信用档案登记制度。
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难点在于收入的隐性化,为此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规范个人收入分配支付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社会信誉约束机制。
一是个人收支信用化,个人的任何来源的收入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尽量避免现金直接支付。
二是建立个人的社会信誉约束机制,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在我国建立一套覆盖全社会的个人或单位的社会信誉档案,并且信息公开,即个人单位一旦发生偷逃税行为,就会被社会有关机构记录在案,由此将冒失去社会信誉的风险,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其就业、职位提升、个人信贷甚至人际关系都将因此受到影响,使其偷逃税的边际成本提高,从而有效地遏制偷逃税的发生。由于信息公开,凡是雇佣个人或是单位之间做交易,首先都应向档案中心征询有关的信誉资料,这样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税现象必将大为减少,纳税人自觉守法纳税的意识也必将得到增强。来源:中国财经报 信用中国编辑:余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