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行业的规范建设一直是困扰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安博尔信用评级的规范标准建设揭开了我国信用评级行业规范评级的序幕,奠定了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的标准基础。明确统一和规范了安博尔信用评级机构的执业行为,使市场主体提高了对信用评级的认识和信任,客观上促进了信用评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安博尔信用评级的“信用评级业务标准”的出台,对信用评级机构规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也为监管部门对当前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的态势有所启发,再一次集中体现了信用评级行业规范

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安博尔信用评级坚持评级工作的中立性和独立性,这是对安博尔信用评级结果客观、公正的根本保证。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是安博尔信用评级的立身之本,也是创造客户价值的源泉。
安博尔信用评级工作不宜有利害关系人参与。所谓利害关系人,包括发行者、承销商、受托机构、金融机构、行政当局、特定企业或金融集团代表及投资者。评级机构不受评级对象的压力和干扰。
安博尔信用评级的专业性。安博尔信用评级坚持超脱的地位,不受任何部门和单位的支配;具有规范的评级标准、程序和专业人员。安博尔信用评级是评估企业未来的信用能力,从事评级工作的人员,须具备有关国际形势、未来产业动向、金融形势及财务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具有审查、分析能力。
安博尔信用评级已具有的社会地位决定其社会责任。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与市场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已很明确,就是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信用评级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之一,评级机构将成为市场的有效组成部分…

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信用是指其提供的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以及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评级结果的接受和信任程度。信用度高的信用评级机构所出具的评级报告能够得到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认可,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评级结果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市场中的主体对受评对象信用水平和风险大小的判断。
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信用水平的评定并不是由其他评级机构完成的,从世界范围看,至今还没有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程序和级别标准,也没有哪家信用评级机构委托其他机构对其自身信用进行评级的先例。决定信用评级机构自身信用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其评级结果的准确性。但是对这种准确性的衡量却无法通过市场进行定量的检验,而是要看评级机构能否保持一个合理、稳定的评级结果(即信用等级)与违约率之间的对应关系。
安博尔信用评级主动开展有效的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努力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开发更先进、更科学、更实用的评级系统和评级方法,提高员工素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科学的产品…